三门县浦坝港镇新塘村蟹山塘养殖塘承包项目招标公告
三门县浦坝港镇新塘村蟹山塘养殖塘承包项目
招标公告
为便于管理、提高经济效益,经村开会研究决定,三门县浦坝港镇新塘村蟹山塘养殖塘承包项目以公开招标方式进行发包,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招标项目概况:
三门县浦坝港镇新塘村蟹山塘养殖塘承包项目,位于浦坝港镇新塘村。本次承包面积约115亩,本次招标面积不再丈量,投标人自行组织踏勘现场。详细分布图见《招标养殖塘分布图》。
二、承包期:
承包期为12年,自2026年农历2月29日到2038年农历2月28日止。
三、招标对象:具有承包经营能力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
四、承包标底价及评标、定标办法:
1、标底价:人民币3000元/年/亩,即为本次招标标底价。
2、本次招标以明底暗投方式进行,取最高标为中标,低于标底价为无效标。如报价相同,则抽签确定一家为中标人。
3、如投标人不足三家使得投标明显缺乏竞争的,则招标失败,重新组织招标;如中标者弃标的,则没收所交投标保证金,需重新招标。
五、投标保证金金额、报名领取标书时间、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地点及办法
1、投标保证金:
人民币壹拾万元(¥100000元),保证金在阳历2025年5月14日下午16:30前汇入村集体账户(投标人已经汇出但未汇到村账户的或着超时汇到的均作无效);户名:三门县浦坝港镇新塘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开户行:******有限公司浬浦支行,账号: ************ 。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投标结束后7日内退回(不计息)。
2、报名时间时间:阳历2025年5月15日上午9:10-9:40时。报名办法:报名时携带本人身份证或身份证复印件。报名完成后递交投标保证金汇款证明,每一份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和投标保证金只能领取一份投标书。
3、标书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阳历2025年5月15日上午10:00时。
4、报名、领取标书、投标地点:三门县浦坝港镇三角塘村办公楼三楼会议室。
六、报价要求:本次投标报价计算至拾元,不留元、角、分。如投标书中出现留有元、角、分则舍去,取整拾数,不四舍五入。标书金额填写大小写均可。
七、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为中标价的一年承包款,履约保证金不退回,在第十二年抵充相对应的承包款,在阳历2025年12月30日前与第一期承包款同时支付。
八、承包款支付方式:
承包款共分12期支付,在阳历2025年12月30日前支付第一期承包款,剩下的每年承包款一年一付,在每年农历正月29日前支付下一期的承包款。
九、合同签订:中标人应于中标通知书发出30天内与招标人签订《三门县浦坝港镇新塘村蟹山塘养殖塘承包项目合同》,中标人中标后放弃承租或不按时与招标人签订承租合同的,取消中标人中标资格,没收投标保证金,另行招标发租。具体详见投标须知、合同文本。
十、承包要求
1、在承包期内承租人有合法的自主养殖经营权,出租人不得干涉,养殖塘所需的一切费用由承租人自理。
2、承租人须保持现状,在政策允许范围内自然养殖,若违反相关政策,对此造成的损失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3、如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私自改造养殖塘或做出危及养殖塘设施行为的,出租人有权单方终止合同,收回养殖塘承包权,并没收全部已交承包款,所造成的损失由承租人自行承担;情节严重的,将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4、在承包期内,承租人如放弃承包的,出租人不退还承包款。若遇政策性变动需要或征用养殖塘,则不属于违约情况,按调整后的实际面积重新计算承包款,出租人退还所减少面积余下承包期限的承包款(不计利息)。出现补偿的,塘内养殖物补偿归承租人所有,土地补偿归出租人所有。
5、在承包期内,如遇台风、暴雨等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一切人身安全和经济损失由承租人自行负责。承租人应当加强养殖塘的日常维护,遵守养殖塘管理相关规定,配合相关部门管理。
6、出租人应当维护承租人承包经营的合法权益,为承租人做好服务工作,积极协调处理承租人反映的养殖塘相关问题。
7、承包期满后,承租人必须保持养殖塘的固定设施和坝体原状,完整交还给出租人。逾期移交的,出租人有权单方处置塘内的一切养殖物和不动产(包括小屋),对此造成的损失,由承租人自行承担。
8、本公告解释权归招标人,具体事项以签订合同为主。
十一、其他事宜
1、如本次招标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收到有效的投标文件不足三家,则本次招标失败。
十二、联系方式:
招标人联系人:王加法、徐光龙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联系人:陈星星
联系电话:******
三门县浦坝港镇新塘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有限公司
三门县浦坝港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5年5月7日
三门县浦坝港镇新塘村蟹山塘养殖塘承包项目招标文件(2)(1).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