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 ******委员会
项目名称:郎溪县开发区东区污水处理厂运维采购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标的名称:郎溪县开发区东区污水处理厂运维采购项目
数量:1
单位:项
预算金额:****** 元
货物或服务的说明:******有限公司为运营单位并采购合理的污水提标改造处理单价。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有限公司是合法有效的运营单位。为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故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否则将造成现状资产权属的割裂与争议。(2)功能与服务配套的一致性:本项目是在原有场地和原有设备设施基础上委托运营,需保持功能与服务配套的一致性,统筹运营管理,整体考核验收和计量付费。若不由单一主体实施,将难以厘清项目土地、资产、经营权等方面的法律责任,无法清晰界定权责利,容易产生纠纷,影响污水处理厂的正常运行,政府方也难以进行考核付费,背离了通过项目实施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的初衷。(3)特许经营的连续性:《郎溪第二污水处理厂项目BOT特许经营权协议》第2.2条规定在特许经营范围内******人民政府的约定,可以避免因政府方违约导致的纠纷,保证特许经营的连续性。综上,本项目为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和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继续由原供应商提供服务。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高新区创新大道2800号创新产业园二期F6栋三层
三、公示期限
2025年10月20日 至 2025年10月27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无
五、联系方式
1. 采购人
联系人:吴昌国
联系地址:安徽省郎溪县钟梅路15号正北方向130米
联系电话:******
2. 财政部门
联系人:******财政局采购中心
联系地址:******财政局
联系电话:0563-******、******
3. 采购代理机构(如有)
联系人:王工
联系地址:安徽省宣城市郎溪县郎溪经济开发区歌场路与G235交叉路口
联系电话:******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格式见附件)
注意: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公示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给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并同时抄送相关财政部门。
附件信息: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