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规定,现就金华经济技术开发区2025年度加油站油气回收设施监督性检测项目采购进行公开询价,具体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金华经济技术开发区2025年度加油站油气回收设施监督性检测项目;
(二)最高限价:2万元;
(三)项目内容:依据《加油站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952-2020)》的相关要求对金华开发区6家加油站油气回收设施进行监督性检测(包含液阻、密闭性、气液比、密闭点位油气泄漏、加油站企业边界油气浓度无组织排放监测等5项),在检测完成后出具正式检测报告。
(四)项目实施期限:2025年8月30日前完成。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必须遵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未被“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应具有有效期内的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检测能力附表包括液阻、密闭性、气液比、密闭点位油气泄漏、加油站企业边界油气浓度无组织排放(污染物项目为非甲烷总烃);
7.出具的检测报告合法有效;
8.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供应商询价要求
有意向的相关单位(以下简称为“意向单位”)在规定时间内递交询价单(见附件)及相应佐证材料,相关要求如下:
(一)询价单及相关资料递交规定:请意向单位在2025年5月9日17:00前递交加盖公章的询价单(见附件)、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人授权书、资质证书及相关能力附表、有关业绩佐证材料装入信封袋密封(袋外需盖公章);通过邮寄或直接送达的方式送至金华市生态环境局金华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地址:金华市李渔路******办公室;联系人:章心瀚;联系电话:0579-******。
(二)如意向单位少于3家,则本次询价作废,再次询价时间另行通知。
四、评分细则
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于2025年5月9日对投标人进行综合分析考评,以合理低价法分别对每个投标人做出评标结论并进行打分(报价分值占60%,其它占40%),综合得分最高者为中标单位。
序号 | 分值 | 评分方法 | 备注 |
1 | 报价评定分值 (满分60分) | 取各投标报价计算平均值,平均值下浮2%作为基准价,基准价为满分60分。各投标单位报价每高于基准价1%的扣0.6分,每低于基准价1%扣0.4分。以此得出各投标单位的分值,小数点保留两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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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其它分值 (满分40分) | 结合过往业绩、人员资质等项目打分。不需要联合体投标单位得15分,联合体投标单位得7分;人员、仪器配置综合评分0-15分;近三年内与政府单位签订过类似项目合同,提供合同复印件(要求不同用户合同,同一个用户合同按一个计算),每个得5分,最高得1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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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综合得分=报价评定分值+其它分值,综合得分最高者为中标单位。
四、付款方式
完成合同约定内容,出具正式检测报告后一次性支付。
附件:询价单
金华市生态环境局金华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
2025年5月6日